修正「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
修正「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
單位:實驗動物照護委員會
分類:最新公告
點閱:582
日期:2019-09-12
名稱修正為「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並自中華民國108年10月1日生效。
- file:農委會公告20190912.pdf
- file:不得買賣或陳列展示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及製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