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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科技部經費核銷相關問題,可以從哪裡獲得解答?標題A:科技部經費核銷相關問題,可以從哪裡獲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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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博士後研究員可否擔任共同主持人?標題A:博士後研究員可否擔任共同主持人?說明:
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如下:
(一)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公私立大專院校:
(1)助理教授以上人員。
(2)擔任講師職務滿三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或專利技術報告專書。
(3)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專任人員。
(4)附屬醫院中擔任主治醫師滿二年或獲碩士學位從事研究工作滿三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之醫藥相關人員。
因此,博士後研究員不可擔任共同主持人,科技部另有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可依此規定提出申請,以協助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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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計畫主持人執行多年期計畫,如何請領第二年計畫款?標題A:計畫主持人執行多年期計畫,如何請領第二年計畫款?說明:
第一年已撥付款之支用百分比(實支金額/已撥付金額)需達百分之70以上者,才能向科技部請領新年度計畫經費,但須檢附個人當年度收支明細報告表,請至科技部網站下載填妥,送本校會計室審核後,由會計室轉送研發處。未達70%者需敘明原因,函經科技部同意後,始得依上述程序請撥下一年計畫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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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如何得知專題研究計畫之計畫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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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向科技部申請出席國際會議之補助,其中是否包含大陸地區?標題A:向科技部申請出席國際會議之補助,其中是否包含大陸地區?說明:
「出席國際會議」之補助經費來源包括:1.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內所核定之國外差旅費;2.未執行任何計畫,另向科技部申請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會議經費。說明如下:
1.專題研究計畫之出席國際會議:
* 依據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六點補助項目第三款國外差旅費之規定,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包含出席國外或大陸地區之學術會議,並須發表研究成果論文、專題演講或擔任會議主持人。
* 若研究人員參加由本校在大陸地區主辦之學術會議亦可於國外差旅費報支,但以此會議未受科技部任何補助為限。
2.計畫以外另申請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會議:
* 依據科技部補助國內專家學者赴大陸地區參加學術會議之審查要點規定:國際會議須為國際組織主辦或國際組織主辦大陸協辦者,始予受理,若為大陸主辦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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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申請隨到隨審計畫之資格為何?如前已申請但未獲通過是否可再申請?標題A:申請隨到隨審計畫之資格為何?如前已申請但未獲通過是否可再申請?說明:
申請機構應依本部規定之期限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但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
(一)申請機構新聘任人員或現職人員,其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提出。
(二)曾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於外國任教或從事研究服務滿一年以上,受延聘歸國服務且返國服務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借調至政府機關之駐外單位任職人員,於歸建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歸建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以申請ㄧ件為限,但申請案已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後經申請機構撤回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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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如新進教師欲以隨到隨審方式申請105年度專題研究計畫,正好碰上106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開始受理,該如何辦理?標題A:如新進教師欲以隨到隨審方式申請105年度專題研究計畫,正好碰上106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開始受理,該如何辦理?說明:
申請人應告知研發處欲以隨到隨審方式申請105年度計畫,則以「個案」方式發函科技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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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若從客座助理教授改聘為專任助理教授,新進教師於起聘日起3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計畫申請,此「三年內」是以擔任客座助理教授之日起算或者專任助理教授之日起算?標題A:若從客座助理教授改聘為專任助理教授,新進教師於起聘日起3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計畫申請,此「三年內」是以擔任客座助理教授之日起算或者專任助理教授之日起算?說明:
新聘教師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因「客座助理教授」尚不符合申請資格,年資並未併入計算,應以擔任「專任助理教授」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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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計畫之行政管理費編列標準如何計算?標題A:計畫之行政管理費編列標準如何計算?說明:
依據「東海大學產學合作計畫實施要點」第五條規定:
行政管理費之編列如下:一、 科技部、其他政府機構及公營企業,依其規定辦理;若無規定者,比照民營企業辦理。二、 民營企業、民間機構或財團法人應以計畫總經費 15 -20 %提列。無法依上列標準提列管理費者,計畫主持人應於簽約前提出簽約單位管理費限制證明,經校長核准後辦理簽約。※以上15-20%之行政管理費編列應以計畫總金額為母數計算。 -
標題:若所申請計畫涉及人類研究,是否必須先送研究倫理審查才能提計畫書申請?標題A:若所申請計畫涉及人類研究,是否必須先送研究倫理審查才能提計畫書申請?說明:
目前國科會推動專題研究計畫研究倫理審查為試辦方案,若所執行的計畫涉及人類研究,當然鼓勵申請人能送審,但並未強制。國科會範疇內之研究計畫,審查費用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負擔,其餘計畫類型之審查費收費標準,則依中區區域性研究倫理中心實際公告為準。
相關資料及規定可由以下連結得知:http://rrec.cmu.edu.tw/05download.aspx?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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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若在他校曾擔任約聘或客座助理教授,至本校初次擔任專任教師者,能否提出新進專任教師研究計畫獎勵申請?標題A:若在他校曾擔任約聘或客座助理教授,至本校初次擔任專任教師者,能否提出新進專任教師研究計畫獎勵申請?說明:
依據「本校專任教師學術研究獎勵辦法」第七條規定,凡本校新進且初次擔任專任教師者在到校二年內,首次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或其他中央級部會研究計畫未獲核准時,得向本校研究發展處提出申請經費,核可後給予其研究計畫部分經費補助。
以上規定主要獎勵未曾在他校擔任過「專任助理教授」之本校新進助理教授,以本校名義向科技部申請專題研究計畫未獲核准時,將可向研發處提出部分經費補助之申請。若該教師在擔任本校專任教師前,曾在他校任教職,不管是約聘或客座,該職符合申請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資格者,則不納入以上規定獎勵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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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教師檔案系統如何填寫?如何與學術研究成果資訊系統、教師評鑑共同基準相互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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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經核定之學術研討會經費補助金額,是否可以申請預借?標題A:經核定之學術研討會經費補助金額,是否可以申請預借?說明:
凡預借金額低於10,000元,可逕以「付款申請單」進行預借。若超過10,000元,則須以公文經校長簽准;奉核後至本校會計室網站下載「公務經費借據」,填寫後隨同「付款申請單」及「簽呈」申請預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