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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與經濟部合作辦理「工具機教學設備更新計畫」
分類:計畫申請
點閱:
2020-09-04

 

主旨:為培育國家工具機產業所需之精密加工與智慧製造專業技術人才及跨領域人才,本部與經濟部合作辦理「工具機教學設備更新計畫」,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計畫重點如下:
  (一)申請對象:設有機械、材料模具、車輛工程、工業工程及航太工程等使用工具機教學設備系所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申請項目:僅限申請本部提供之設備(如附件1),學校得視教學需要以該規格為基礎調整規格;學校並應提撥申請設備額度10%經費購置其他種類之工具機或相關零配件。
  (三)申請設備額度:以新臺幣2,000萬元為原則,若學校確有需求,得增列50%之申請額度。學校應排定購置設備之優先序,且採購順序依優先程度分別為「汰換」、「新購」、「升級」,其定義如下:
    1、汰換:現有設備已逾使用年限,報廢後購買同類型設備,或統籌規劃購買其他類型設備。
    2、新購:學校無此設備,但有教學實習需求,只是囿於經費尚未購買。
    3、升級:學校已有此設備,尚未逾使用年限,但若提升規格,可強化設備效益,例如:已有四軸加工機,升級購買五軸加工機。
二、請貴校於109年9月15日(星期二)前,檢送申請計畫書1式6份(正文以10頁為限,以A4雙面方式列印且勿裝訂)函報本部辦理計畫審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