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學術研討會經費補助原則(108.1.23 修訂)
單位:處本部
分類:補助研討會及出席國際會議
點閱:2941
日期:2019-01-23
| 東海大學學術研討會經費補助原則 | |
| 98年9月22日學術發展小組修訂通過 | |
| 99年1月18日學術發展小組修訂通過 | |
| 102年1月17日學術發展小組修訂通過 | |
| 102年6月20日學術發展小組修訂通過 | |
| 104年6月29日學術發展小組修訂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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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月23日學術發展小組修訂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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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一 條 | 為鼓勵各單位辦理學術研討會,提升學術水準,特訂定本補助原則。 |
| 第 二 條 | 補助對象:舉辦學術研討會之教學及研究單位為主。 |
| 第 三 條 | 研討會分國際、海峽兩岸三地、國內三類型,各類會議補助經費如下: |
| 一、國際會議(含學會國際年會):補助上限15萬元。 | |
| 二、海峽兩岸會議:補助上限12萬元。 | |
| 三、國內會議:補助上限10萬元。 | |
| 惟當年度核定補助總經費超過預算時,依校內行政程序辦理經費追加。若經費追加不通過時,各核定案件補助金額按比例減少。 | |
| 研討會包含論文發表研討會、工作坊、專家論壇以及其他(含參展表演)。 | |
| 第 四 條 | 申請時間: |
| 一、依下列時間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申請單位須詳填學術研討會經費補助申請表並繳交計畫書。 | |
| 1、第一期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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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二期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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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第一期核准通過研討會未能於規定補助期間適時舉辦完成,需備文至研發處說明理由及展延日期。 | |
| 第 五 條 | 送審補助研討會之計畫書內容須包含下列各項: |
| 一、目的。 | |
| 二、舉辦日期、地點。 | |
| 三、預訂邀請學者名單和其學術地位說明。 | |
| 四、會議內容大綱及時程計畫表。 | |
| 五、經費預算明細表。 | |
| 六、預期成效。 | |
| 七、會議執行相關委員名錄。 | |
| 八、過去三年申請單位舉辦過(含主辦與協辦)學術研討會名稱與其金額。 | |
| 九、本案向校外其他機構申請補助之證明文件(申請國際及海峽兩岸三地會議此為必要條件)。 | |
| 十、公開徵稿須知之文件。 | |
| 第 六 條 | 每一學年度內各單位以通過三個核定案為上限。 |
| 各單位在提上述研討會計畫書之內容或附件不完整者,酌於扣減其補助經費或不予補助。 | |
| 第 七 條 | 曾受補助單位須於會議完成後兩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書,准於核銷其保留三分之一補助經費。成果報告書內容包含下列各項: |
| 一、封面(註明贊助單位含校內、校外)。 | |
| 二、會議議程。 | |
| 三、參加人數及其國別、發表論文篇數。 | |
| 四、會議活動簡述(附會議活動相關照片)。 | |
| 五、成效與檢討。 | |
| 六、發表目錄。 | |
| 七、論文摘要集或論文全文集(可以附冊附上)。 | |
| 第 八 條 | 研討會補助由學術發展小組委員進行審議及金額核定,各申請單位無覆議之權。 |
- file:東海大學學術研討會經費補助原則(108.01.23).pdf
- file:東海大學學術研討會補助審查原則.pdf
- file:成果報告書格式.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