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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
分類:法規公告
點閱:441
2012-12-27
- file:臺會綜二字第1010083221號.pdf
- file:行政院函.RTF
- file: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XLS
- file:赴大陸、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