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
分類:法規公告
點閱:
2018-05-14
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
主旨:「個人或公司適用產業創新條例延緩繳稅及緩課所得稅辦法」經財政部107年4月27日台財稅字第10704538150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檢送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行知照。
說明:依財政部107年4月27日台財稅字第10704538153號副本副知本部函辦理。(影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file:科部產字第1070028081號.pdf
- file:台財稅字第10704538153號.pdf
- file:辦法修正總說明.pdf
- file:財政部令.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