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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說明)要求繳交股票應附「未能配合立法院決議儘量以現金繳交研發成果收入說明」一事
分類:法規公告
點閱:
2018-04-25

科技部 函

 

主旨:有關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100年7月4日臺 科發業字第1000044159號函示說明二(二)要求繳交股票應 附「未能配合立法院決議儘量以現金繳交研發成果收入說明」一事,自107年3月31日起得免附該說明;嗣有個案說明必要時,再行提供,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107年3月30日科發 業字第1070021920號函辦理(影附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