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第4條、第5條條文
分類:法規公告
點閱:
2016-02-19
主旨:「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第4條、第5條,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2月17日工程企字第1050004142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2月17日工程企字第10500041425號函辦理。
- file: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20160217.pdf
- file: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修正條文.pdf
- file: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20160217.pdf


